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北京教育学院制度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培训质量与管理服务水平双提升”行动,不断学院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现对
2013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学院发布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范围
(一)经过上一轮规章制度清理工作认定继续有效的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发布的规章制度文件,原则上均应予以修订或废止。如继续适用,需予以说明。
(二)2018年1月至2024年12月发布的规章制度文件,应根据工作实际进行梳理分析,判断其修订、废止或继续适用情况。
二、具体任务
(一)请文件起草部门按照附件1《文件清理任务表》中列出的本部门文件目录认真检查相应文件,确定文件属于“废止”或“继续有效”的情况和是否需要新制订、修订文件,在相应位置划“√”。如文件目录中有所遗漏,请在任务表相应位置予以补充。确定文件废止的,需在任务表相应位置填写相关依据。
(二)凡需新制订或修订文件的,请在附件2《新制订、修订文件建议表》中填写相关内容。如有完善学院制度体系的其他方面规章制度文件的制订建议,请在建议表中一并填写。
三、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部门充分认识本次规章制度清理工作对学院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新制订、修订的规章制度文件须遵循《北京教育学院章程》精神,文件起草部门需向其他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主动征求意见,确保文件科学规范、务实管用。
请于4月28日前将文件清理结果(填写本通知附件1、2)纸质版签字后交党政办公室204室,
电子版发送至dzhb@bjie.ac.cn。相关规章制度文件文本可于内网“学院文件”栏目查阅。
联系人:刘倩如
联系电话:82089572
附件:1.文件清理任务表
2.新制定、修订文件建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