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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教院党发〔2023〕28号)

供稿:党政办公室 时间:2023-12-15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

  经学院四届党委常委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15日        

  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 2023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述职评议考核范围和方式

  (一)述职评议考核对象

  二级党组织书记,在职党支部书记

  (二)组织形式

  根据党委统一安排,二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由学院党委组织。在职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由所属二级党总支具体组织,相关安排需提前三天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组织相关人员列席。

  二、述职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二级党组织书记述职的主要内容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全市组织工作会议要求,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学习学院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和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聚焦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情况,基层党组织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情况,在加快教育强国建设、推动首都教育高质量发展、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教育教学改革等任务中彰显党建工作成效,提升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整体效能。(必答)

  3.围绕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要求,二级党组织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维护校园意识形态安全。

  4.突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坚持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

  5.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情况,推进“大思政课”综合改革和精准思政工作,抓好“三全育人”,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加强日常思想政治工作。

  6.上年度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巡视巡察反馈、基本标准入校检查、主题教育总结评估、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中涉及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整改情况。

  (二)在职党支部书记述职的主要内容

  各二级党组织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可参照二级党组织书记述职的主要内容。

  三、述职评议考核的方法步骤

  做好述职准备。二级党组织采取不打招呼、随机走访等方式,对所属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调研,了解真实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党组织书记要认真梳理分析上年度查摆问题整改情况,查漏补缺、抓紧解决。

  撰写述职报告初稿。一是字数要求。二级党组织书记的述职报告严格控制在1500字以内,在职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二是内容要求。分为主要履职主要情况、问题、思路三部分,其中履职主要情况部分不超过50%,问题部分不少于30%。三是以第一人称写。突出述“我”,讲清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基层党建的硬招实招、不足和改进措施,注重用具体事例和数据说话。

  述职报告审定。二级党组织书记的述职报告通过本级党组织讨论后,报院领导审定。在职党支部书记的述职报告要经党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后,报所在二级党组织审定。

  严肃开展述职评议。学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两代表一委员”和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参加二级党组织书记述职会。在职党支部书记述职会参加人员由二级党组织决定。采取“一述一评”的方式,逐一进行点评,要真点问题,点真问题,保持“辣味”,防止不痛不痒。推动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工作情况,由听取述职的书记一起点评,不再安排党组织班子成员集中点评。述职时间安排不宜太短,确保述深入、述充分,防止草草了事。述职评议后,应将述职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5.严格考核并强化结果运用。党委常委会综合平时掌握、调研了解和现场测评等情况,对二级党组织书记本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评价意见。二级党组织委员会对所属党支部书记本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评价意见。评价意见应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评价为“较好”或以下等次的应占一定比例。

  评价意见及等次要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和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对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其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要约谈提醒、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对二级党组织书记的评价意见,由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根据有关规定归入干部人事档案。

  6.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党组织书记要认真梳理自己查摆、领导点评、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党委巡察办公室要把述职评议考核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院内巡察的重要内容,加强跟踪问效。

  四、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

  1.明确各部门职责。党委组织部作为基层党组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具体责任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各二级党组织要参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实施好在职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2. 严格遵守时间节点要求。(1)学院拟于2023年底召开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会议通知另发。二级党组织书记需提前将述职报告(附件2)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2)各党总支准备充分即可组织在职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不需一级一级压茬实施,于2024年1月22日前基本完成,并将在职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结果和问题整改清单(附件3)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3)2024年1月底前,学院党委审议关于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议题,并向市委教育工委上报述职评议工作情况报告。

  联系人:王延梅,82089235,zzb@bjie.ac.cn。

  附件:1. 2023年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模板

            2. 2023年度在职党支部书记评议考核结果和问题整改清单
       
              (以上附件内容见下方链接中)

京教院党发〔2023〕28号.docx
d0cbe0f8c4f51b814d78b47ebd4a6065.docx (58.24 KB)
京教院党发〔2023〕28号.pdf
d48baa95aca197a54fb58af23c61df59.pdf (569.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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