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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教育学院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教院党发〔2023〕25号)

供稿:党政办公室 时间:2023-11-30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

  经学院四届党委常委会第8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北京教育学院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        

  北京教育学院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北京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不断取得管党治党新成效,按照市委教育工委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学院12个二级党组织,包括:机关党总支、教育干部学院党总支、思想政治教育与德育学院党总支、人文与外语教育学院党总支、数学与科学教育学院党总支、体育与艺术教育学院党总支、学前教育学院党总支、信息科技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学术资源部直属党支部、安保后勤处直属党支部、离退休党委、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党总支。

  二、考核内容

  在市属高校明确的考核内容基础上,总结近年来的考核经验,围绕学院2023年工作要点和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安排,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考核重点,确定2023年北京教育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特色指标(附件1)。

  三、考核方法

  把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通过日常检查、动态抽查、自查自评、述职考核、现场督查等方式,多角度多层次评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日常监督。各有关职能部门结合自身职能,综合利用调研座谈、谈心谈话、参加会议、督查督办、信访处置等多种方式,把监督融入日常、嵌入业务,开展全覆盖、无死角常态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督促二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

  (二)动态抽查。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在日常监督检查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针对典型问题、突出问题,通过党组织书记例会、月度点评会等方式开展动态抽查。

  (三)自评自查。各二级党组织按照学院党委要求,总结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情况,结合上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反馈意见,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提出改进完善的具体措施,于12月13日前将2023年自查报告和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台账(附件2)报送主体责任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冀晶莹)。2023年自查报告纳入部门年度工作总结一同上报。

  (四)述职考核。组织各二级党组织书记进行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学院领导就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情况进行评议,指出问题,提出要求。

  (五)现场督查。12月中下旬,由学院领导带队、党委各职能部门参加,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谈话了解等方式对各二级党组织进行现场督查,综合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形成反馈意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结果运用

  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全年检查考核结果,向党委专题汇报,并将检查考核结果向各二级党组织反馈。突出以查促改、以查促建,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及时补齐制度短板,实现问题整改和标本兼治有机结合。

  (一)强化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当场指出,督促整改并持续跟踪;对需要建章立制、长期坚持的问题,督促建立台账,实施销账管理;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梳理分析,督促各二级党组织同题共答,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系统提升,形成发现问题、反馈整改、促进提升的闭环。

  (二)加强约谈。党委书记对考核问题突出或问题相对集中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考核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进行提醒,督促责任落实。

  (三)完善制度。紧盯检查考核中发现的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研判、找准症结,提出建议、督促落实,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促进学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谋划、专题研究,督促考核和成果运用的工作落实,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学院纪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效。

  (二)强化问题导向。坚持过程评价,注重考核结果运用,聚焦监督考核主要内容,结合日常工作掌握情况,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及时反馈各二级党组织整改纠偏。同时,以下看上,梳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强化贯通协同。健全监督体系,强化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委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和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加强高校党建基本标准入校检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其他监督考核成果的互通共享。

  (四)强化优良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优化工作方式方法,强化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重实绩、轻痕迹,重实效、轻形式,充分发挥各职能处室日常监督职能,综合运用多种途径,发现问题,切实提高监督质效。

  附件:1.2023年北京教育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特色指标

            2.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台账
              (附件具体内容见下方链接中)
 

京教院党发〔2023〕25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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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院党发〔2023〕2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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