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
为推动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履职尽责,根据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教育学院关于加强纪检委员队伍建设 发挥纪检委员监督作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教院党发〔2023〕17号)要求,经学院纪委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党组织纪检委员述职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机关党总支所属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其中,学院纪委主要负责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的考核,机关党总支所属各党支部纪检委员的考核在学院纪委指导下,由机关党总支具体负责。其他二级党组织所属党支部纪检委员的考核可参照执行,暂不作统一要求。
二、考核内容 1.自身能力素质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主要包括:聚焦履职能力提升参加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纪检业务培训情况,自觉遵规守纪、抵制诱惑,保持清正廉洁作行为表率情况等;
2.履行监督职责情况。主要包括:协助所在党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在党员中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情况,认真做好纪律监督、听取群众意见、发现问题及时向党组织和学院纪委汇报情况,贯彻执行学院纪委和所在党组织部署各项工作任务情况等;
3.工作经验与反思。主要总结工作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建议。
4.工作特色及成效。主要体现工作方式方法上的特色和创新,以及所在党组织及个人工作上取得的突出成效。
三、考核方式 1.个人总结。请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对照上述考核内容,认真总结梳理2024年履职情况,实事求是总结成绩,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思路和举措,在征求本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意见基础上撰写年度述职报告。报告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字数在1500字左右为宜,于
2025年1月13日(周一)之前通过企业邮箱发送至
jjs@bjie.ac.cn。联系人:章文馨,联系电话:82089119。
2.述职评议。召开述职评议会,通过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方式,对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履职情况进行述职评议。拟邀请学院纪委委员、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和特约监督员代表作为评委,结合日常履职表现予以评议,综合形成考核结果。述职评议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3.交流研讨。述职评议后,还将组织全体专兼职纪检干部进行交流研讨,进一步听取工作意见建议。
4.延伸考核。此次考核以机关党总支为试点向基层党支部进一步延伸。请机关党总支参照对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考核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所属党支部纪检委员考核工作,发挥好机关党建示范带头作用。考核相关情况及考核结果于考核结束一周内报纪检监察办公室备案。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率原则上不超过30%,履职不满3个月的纪检委员只参加述职,不确定考核等次。学院纪委将向党委组织部及其所在二级党组织或部门同步反馈考核结果,作为对该名同志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参考。
附:2024年度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考核评议表及考核人员名单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