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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4年北京市属高校教师发展基地研修人员的通知

供稿:人事处 时间:2024-04-25

       各二级学院:

  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遴选2024年北京市属高校教师发展基地研修人员的通知》精神,为推进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学院计划选派1名专任教师参加研修。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修人员选派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进取,对教育教学工作满怀热情,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教育教学思想端正,教学业绩突出;有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与教育教学能力的强烈愿望;

  (三)身心健康,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

  (四)以下人员不在选派范围内:近五年内已完成国(境)内外访学的,已获批进行国(境)内外访学、学历进修且尚在支持期内的。

  二、研修安排

  (一)研修时间

  研修时间为一年,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

  (二)研修安排

  第一阶段(第一学期)为脱产学习阶段,主要为集中学习、教学观摩、教学研讨,在导师指导下确立教学科研专题等。

  第二阶段(第二学期)为半脱产学习阶段,主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教学科研和教学实践。

  (三)研修学校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7所教师发展基地。

  三、研修方式和任务

  此次研修主要采取集中学习、导师带教、学员助教等方式,丰富研修教师教学科研实践,提升教学能力和教育科学研究能力。研修人员研修期间按要求完成以下主要任务:

  (一)完成集中培训的所有课程、选听所在教师发展基地专业的公共必修课或专业基础课,原则上须完整旁听指导教师或指导团队教师所授的1门课程。

  (二)参与指导教师或指导团队教师所授课程的助教工作。

  (三)与指导教师协商确定研修课题,并结合研修课题开展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完成培训基地项目结业论文。

  (四)研修结束返校后举办研修成果汇报会并进行成果展示。

  四、政策保障

  (一)研修期间,研修人员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享受派出学校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二)若研修考核鉴定为优秀,在学院申报各类人才选拔项目、教学科研项目及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优先推荐。

  五、管理考核

  (一)研修人员应遵守北京市属高校教师发展基地研修项目各项管理规定和教师发展基地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切实按照计划完成研修任务。

  (二)研修人员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协调研修期间的教学和工作任务,保证研修人员第一阶段(半年)脱产学习时间。学院将与正式录取的研修人员签订研修协议,约定研修目标、预期成果、考核方式以及研修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费用的分担办法、研修结束后回学院工作的承诺和违约责任等。

  (三)研修期间,研修人员的管理由学院、教师发展基地管理部门共同负责。研修人员研修期间的表现纳入学院对个人的年度考核,研修成果作为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依据。

  (四)研修人员考核分中期考核和结业考核,由各教师发展基地负责。考核内容包括参加集中学习、教学观摩、教学研讨、学术交流、参与教学工作、开展教学和学术研究工作、结业论文以及取得学术研究成果等方面内容。

  六、遴选程序和申报材料

  (一)自主申报。符合选派条件且有意愿报名参加研修的青年教师填写《2024年北京市属高校教师发展基地研修项目申请表》(附件1),依据教师发展基地的学校专业设置和导师信息(附件2),并结合自身专业发展需求填报志愿。经二级学院资格审查后,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电子版:4月28日中午12:00前;纸质版:4月29日下午4:30前。)

  (二)集中评审。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择优选派1名青年教师参加研修。
 

  联系人:薛文璐

  电话:82089118

  邮箱:rsc9140@bjie.ac.cn
 

 

附件1.2024年北京市属高校教师发展基地研修项目申请表.doc
78c94648a311f914cf5e5f6fa8be0972.doc (258.85 KB)
附件2.教师发展基地学校专业设置及导师信息.doc
2b3b18a93769aa2c12a3ee03892a5231.doc (15.00 KB)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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