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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学院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来源:组宣部 发布 时间:2015-05-13

  一、遴选内容

  北京教育学院拟通过遴选方式确定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

  二、遴选范围

  北京教育学院邀请近年来与高校有过良好合作,或业界口碑好并具有招标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遴选。

  三、遴选资格条件

  1、公司的资质与经营范围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6)与遴选内容相应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公司业绩(重点在教育行业,尤其是在北京高校的业绩)

  近三年高校招标业绩说明(近三年高校招标金额及营业收入等)。

  3、针对我院的人员配置、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等

  从货物、服务等方面工作出发,针对我院的具体情况,配备专门的项目组开展工作,项目组主要成员中应配有三年以上招标经验的同志开展工作,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熟悉我院的采购特点,为我院提供优质的服务。

  4、与高校合作情况

  重点在招标执行情况、执行进度、对学院要求的响应速度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5、招标争议的受理及解决情况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6、其它优势或特点。

  四、遴选实施步骤

  1、发布信息

  北京教育学院于2015年5月13日通过北京教育学院校园网发布招标信息。

  2、报名和资格确认

  (1)报名方式、时间及资格确认

  2015年5月13日至5月17日16:00时为本次遴选递送资质文件的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可自行报名,将相关遴选资质文件于2015年5月17日16:00前送至北京教育学院综合楼111室(安全保卫处消防技防科),组织专家组初审评议,选出3家符合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入答辩环节。

  3、答辩陈述

  答辩陈述:被邀请符合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准备好相关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于5月20日前递交到北京教育学院安全保卫处消防技防科,进行答辩陈述,答辩时间为8分钟,可运用PowerPoint辅助陈述,同时接受遴选单位现场提问。

  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遴选结果评议

  (1)遴选入围我院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北京教育学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考核评分表》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2)评议小组在纪检监察处监督下进行综合打分,其平均分作为参加考核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的最终得分,以得分高低进行排名。

  5、公示及通知

  遴选结果将在北京教育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及通知。

  联系人:陈焕顺

  联系电话:82089531 82089142

  北京教育学院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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