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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北京教育学院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常设主席团成员、第十一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京教院党办发〔2025〕8号)

供稿:工会 时间:2025-10-20

各二级党组织、各分工会:

  根据《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教育学院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第十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京教院党发〔2025〕l3号)要求,经学院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常设主席团、第十届工会委员会(以下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简称“工代会”)联席会议研究,学院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拟于11月初进行学院第八届教代会常设主席团成员及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就做好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安排:

  一、工作任务

  1.推荐产生北京教育学院第八届教代会常设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2.推荐产生北京教育学院第十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二、推荐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候选人推荐工作在各级党组织统一领导下进行,确保政治方向正确,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二)突出民主集中制。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民主集中”的原则,广泛听取教职工(会员)意见,保障教职工(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体现代表性与先进性。候选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群众基础,能够代表广大教职工(会员)利益,结构合理,兼顾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其中教代会相关候选人中教师代表占比符合要求,工代会相关候选人中有适当比例的劳模、一线教职工和女教职工。

  (四)依法依规、程序规范。严格执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规制度和学院相关文件精神,规范推荐程序,保障推荐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构合理、功能匹配。结合各机构职责特点,注重候选人专业背景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确保其具备履职能力。

  三、时间安排

  (一)11 月11日(周二)前:各分工会完成委员候选人的酝酿推荐工作,填写《北京教育学院第八届教代会常设主席团成员及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附件1-1)《北京教育学院第十一届工会委员会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附件1-2),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学院工会;

  (二)11 月17日(周一)前:学院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候选人建议名单的遴选,反馈各分工会再次征求意见,并报告院工会征求意见的结果;

  (三)11 月 20 日(周四)前:根据各分工会再次征求意见建议,学院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候选人建议人选报党委审批;

  (四)11 月 27 日(周四)前:完成公示与材料上报市总工作,所有候选人提交大会准备选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荐工作要在党的领导下,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推荐流程,确保工作不走过场;

  (二)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推荐意义、机构职责及候选人条件,提高教职工(会员)参与积极性,营造民主氛围;

  (三)规范材料报送:各分工会和相关部门应按时提交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有推荐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附件:1.关于北京教育学院第八届教代会常设主席团成员、第十一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2.教代会常设主席团、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职责
                (以上附件见下方链接中)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17日 

    

京教院党办发〔2025〕8号.doc
4946f885bd015b8771c025cd6b8b4c9d.doc (126.95 KB)
京教院党办发〔2025〕8号.pdf
1d63984dbe17a3593a410c683c0b2beb.pdf (201.1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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