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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教育学院机构与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方案》的通知(京教院党发〔2023〕24号)

供稿:党政办公室 时间:2023-11-27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

  经学院四届党委常委会第8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北京教育学院机构与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        

  北京教育学院机构与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推进学院综合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备,凝聚力量,激发活力,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加快建设一流教育院校,更好服务首都教育改革发展,结合学院改革发展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调整机构设置及职责

  1.将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相关职责划入党政办公室。对外保留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牌子。

  不再保留单设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将党政办公室负责的院史馆(档案馆)及相关职责、教务处(培训管理办公室)负责的《北京教师培训》(内刊)的编辑出版职责划入学术资源部。学术资源部增设期刊社,负责《北京教育学院学报》《教师发展研究》《北京教师培训》(内刊)的编辑、出版等工作。

  学术资源部加挂院史馆(档案馆)牌子。

  3.将教育管理与心理学院心理系及相关职责划入思想政治教育与德育学院,与心理健康教育系职责整合,组建心理教育系。将信息科技与劳动教育学院劳动教育系及相关职责划入思想政治教育与德育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与德育学院加挂马克思主义学院牌子。

  4.教育管理与心理学院(教育干部学院)更名为教育干部学院(教育管理学院)。成立教师教育研究中心,主要承担教师教育政策、理论、实践和发展趋势研究工作,为学院改革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5.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更名为信息化办公室,不再与党委宣传部合署办公,学院互联网内容管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职责仍由党委宣传部承担,原设在党委宣传部/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科及其相关职责随之调整。

  6.信息科技与劳动教育学院更名为信息科技教育学院,与信息化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调整二级党组织设置

  随着学院机构设置的调整和人员的变化,二级党组织设置作同步调整,教育管理与心理学院党总支更名为教育干部学院党总支,信息科技与劳动教育学院党总支更名为信息科技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其他保持不变。

  调整后,学院党委下设二级党组织(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12个,具体如下:

  1.党总支(8个):机关党总支、教育干部学院党总支、思想政治教育与德育学院党总支、人文与外语教育学院党总支、数学与科学教育学院党总支、体育与艺术教育学院党总支、学前教育学院党总支、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党总支。

  2.直属党支部(3个):信息科技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学术资源部直属党支部、安保后勤处直属党支部。

  3.党委(1个):离退休党委。

  人员配置与机构和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同步进行。

  附件:1.调整后的机构设置一览表

            2.调整后的二级党组织设置一览表
       (附件具体内容见下方链接)
 

京教院党发〔2023〕24号.docx
ad63bbdf74157267daac7e4f3d5958b0.docx (43.63 KB)
京教院党发〔2023〕24号.pdf
38cdf484b9f2138249a9d5c78e179aa8.pdf (334.5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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