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

情况通报 首页 > 情况通报

《李方同志在北京教育学院章程建设启动会上的讲话》(《情况通报》第5期)

供稿:党政办公室 时间:2015-04-07

 

在北京教育学院章程建设启动会上的讲话

北京教育学院院长  李 

2015319日)

 

同志们:

《北京教育学院章程建设实施方案》已下发,根据党委会的要求,由我给大家做具体的工作部署,这也是一次学习与交流。章程建设过程是一个边研制边学习的过程,通过研制学院章程,我们一起学习依法办学、依法治教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其他高校办学的成功经验,同时也是学习我们学院60余年发展的历史,总结办学的经验,研究未来的发展。所以,今天的工作部署其实也是一次重要的系统的学习部署,特别是要通过在座的章程起草工作班子的各位骨干,组织好完成好章程的学习、研制、修订乃至完善工作,章程出台后要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学习、广泛宣传,还要做好贯彻落实与执行监督。

章程建设意义重大,是学院办学思想治校理论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内涵建设学术建设的重要任务,同时还是制度建设规则健全的重要任务,是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纲领性与法制性的重要工作。《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这本书已经发给大家,书中习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建立“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那么,作为一所高等学校,我们学院的建设是基于什么样的科学理论,要走一条什么样的办学道路,要有一套如何运行的体制机制,必须要有一套符合现代高等学校制度、具有我们学院鲜明特色的治理体系。作为教育学院人,我们要抓紧抓好学院章程的建设,这样才能建立起我们治校理教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最终在全院教职员工中形成对学院章程的认知、认可和认同,形成一种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的自觉。在座的各位能够参与章程建设工作,这是党委和全院教职工赋于我们的光荣使命,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担当重任、不负使命。

下面我讲八个方面的问题,跟大家一起学习交流。

首先,学院章程的制定是学院依法办学、治院理教的基础性制度建设。有关部门事先编印好了两本厚厚的资料汇编,就是想让大家在研制章程前先进行系统的学习。材料中给出了高等院校章程的定义,即“为保证高校工作正常运行,就办学宗旨、内部管理体制和各项重大原则制定的全面的规范性文件”。一所学校的章程,可以比作一所学校的基本法。一方面它是学校治校理教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各方面、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进行管理与指导时需要遵循的依据,更是全院师生员工日常工作中必须遵循的办学准则。所以说,章程建设既为学院今后的建设与发展更好地纳入法制轨道提供基础性的制度保障;也为政府主管部门乃至社会各界对我院功能定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方方面面的认可提供依循。特别是当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明确目标,因此,学院章程的制定一定要体现三中全会深化改革和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系统的研究上位的法律,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还有学习北京市关于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同时,我们还要认真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把这些法律的要素、元素和学院的办学实践结合起来,融入到章程的条文里面。所以,三个小组在人员构成上注意吸纳了研究教育法律法规、研究教育督导评估和公共服务与管理等专业领域的博士和骨干教师。这是我讲的第一个方面,就是在研制章程的过程中,各级干部、一线教师和全院教职工,要加强系统学习,重温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二,通过学院章程的制定,在时代的坐标上把学院历史沿革和未来发展的脉络梳理清楚。学院从哪里来,现在达到了什么水平,将来要往哪里走,未来的愿景和蓝图应该是什么样的?在系统的理性的梳理的基础上,把学院的发展脉络用科学、严谨的语言记录在章程里,以凝聚全院教职工的力量与共识,朝着奋斗目标不断前行。

把学院60余年发展的历史沿革做个简要的梳理:北京教育学院的前身是1953年建立的北京教师进修学校。当时虽然没有“终身学习”这个概念,但事实上我院开启了国家和首都中小学校长教师终身学习的先河,学院的办学宗旨和特殊性质从一立校就非常清楚了。在教师进修学院基础上,为培养新教师1954年成立了北京师范学院。60年代,针对当时基础教育师资队伍紧缺、教师素质亟待提高的状况,我院的老前辈、老领导非常朴素地提出了“教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办学思想。一方面帮助教师研究教材、教法;另一方面,根据人才标准的不断变化,教材内容的不断变化,学生心理、思想等各方面的不断变化,与时俱进地为教师不断“充电”,学院被誉为“教师之家”。同时,学院还肩负着总结一线教师的实践经验,将经验提炼上升为理论的重要任务,所以当时老院长还有一句话叫做“我们要发现千秋”。实践出真知,很多教学方法、教学艺术都来源于实践,通过培训发现那些名师和一线老师们在教学艺术、教学风格上的闪光点,汇聚千秋,然后传承千秋,让更多的人掌握这些有时代特点、有中国特色的教学艺术、教学风格,共同建设有中国的现代教学论。所以,从“开启终身学习的先河”到“缺什么补什么、教什么学什么”再到“汇聚千秋、传承千秋、弘扬千秋”,这就是历史积淀下来的教师在职进修的基本经验。

学院在文化大革命中停办,并于1978年复院。当时以学历补偿教育为主,更名为北京教育学院。因此,我们要研究作为一所成人高等师范院校,应该具备怎样的人才培养规格、怎样的学科建设?至少学历培养规格要达到标准,从专科到本科,再到研究生培养。当时,我院千方百计的想办法开展研究生培养,从研究生课程班到跟北师大合作、与国外高校合作,积极争取北京市和教育部主管学历教育和学位授予的领导的支持,都是想努力实现中小学教师培养与培训研究生教育的突破。

1989年《北京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颁布,正式启动教师继续教育,这对我们学院的发展意义重大。“继续教育”这个概念,根据国际惯例,是指工程技术人员与学历达标以后,结合专业发展需求开展的高端的专业化培训,严格的讲,我们现在从事的教师培训起码是本科以上、学历达标、符合教师任职资格、校长任职资格以后的继续教育。

从学历教育到继续教育,意味着我们既是一所高校又是一所帮助教师实现终身学习的培训院校。那么,怎么界定我院办学功能的转型、内涵与外延的深化与拓展呢?1994年,北京教育学院与北京教育行政学院合并,针对两院合并带来的学院内涵外延的重大变化,共同研究“如何凝聚力量促进学院发展”的问题。首先是学习1993年通过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起草《北京教育学院“九五”改革和发展规划》。《规划》把北京教育学院界定为一所成人高等师范院校,明确指出学院肩负着培训首都中小学教师和党政管理干部,为首都普教事业主动有效服务的任务。我记得“主动有效”这四个字是着重加上的。当时还增加了为“首都教育事业和社会发展服务”的理念;同时考虑到办学经费短缺的问题,又增加了“面向社会培养各类专业人才”的定位,当然这不是主要的任务。在当时高校竞相入围“211工程”的热潮中,我们学院提出了“121”的发展目标,即建成“全国一流水平的教育学院,成为首都普教系统的师训基地、干训基地和党建研究中心”。这就是当时市委教工委陈大白书记199312月在参加学院综合楼奠基时在讲话中提出的“两个基地一个中心”的目标。

2000年北京成人教育学院、北京实验大学并入北京教育学院,学院的内涵外延又在变化,当时正值我们起草《北京教育学院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012005年)》,也就是“十五”规划。“十五”规划提出了“三教融通”,就是用5年的时间,把学院建设成为“首都中等及中等以下基础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三教融通的干部培训基地、教师教育基地和党建研究中心”。 2004年,《北京教育学院改革和发展规划(20042010年)》颁布,主要是为2005年召开学院第一次党代会做准备。第一次党代会正式提出了“三教融通的三化基地和中心”的奋斗目标。就是要把北京教育学院建设成为专业化、综合化、现代化的三教融通的干部培训基地、教师培训基地和党建研究中心。在那个时期,我院的学历教育在校生还是万人以上。因此,2000年市政府办公厅的文件对我院的界定还是把学历教育放在前面,即北京教育学院承担的是“中小学教师和管理干部的本专科学历教育和在职继续教育”这两个任务。

2011年学院第二次党代会,我们再一次凝聚共识,重新界定了学院的性质。那时候,从学历教育到继续教育、终身教育实质性的转轨基本上已经完成,学历教育在校生从一万多人降到现在的三千多人,怎么办?当全国各地教育学院对“红旗能打多久”的质疑声不绝于耳的时候,我院提出了“把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品质卓越,国内示范引领,国际开放合作的校长教师研修高地和首都基础教育党建研究中心”的发展目标。着重强调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内涵发展、提高培训质量。当然,要把这个发展目标放在章程中加以详细描述并不容易。例如,“特色鲜明”,也许我们自己感觉得到,但其他院校却并不认同;“国内示范引领”,是因为当时我院是省级教育学院中唯一一所承担国培任务的院校,其他都是部属师范大学,所以在教师培训上我们起到一定程度的示范引领作用; “研修高地”的“高”体现在哪里,是课程质量高、研究层次高、教师水平高、还是实践转化高,这些都要有一定的描述和界定。这就有赖于我们起草小组的各位要充分发挥智慧才干,积极借鉴兄弟院校和国际成功经验,不断地思考提炼我们学院的定位。

第二次党代会后,学院又组织力量研制“十二五”发展规划,启动了“培训质量提升工程”和“重点学科建设工程”。《规划》提出了“实践取向、专业引领、优质服务、开放创新”的实施原则,结合“十二五”规划的总结验收,应把近五年取得的经验融入章程之中。在界定高地的过程中,还离不开学院的六个特色或属性。其一,“北京教育学院是中小学教师、干部终身学习的绿色基地”,也就是说学院的事业是长青的事业。校长教师随进随出,随时研修,回去再实践再创新。也就是说,学院是名师成长的摇篮。其二,“北京教育学院是政府要求和教师自身专业发展需求有机结合的纽带”,也就是说我们要做到政府信任、教师向往,才能使事业真正长青。义务教育、基础教育是政府行为,体现国家意志,我们的培训工作要很好地体现政府依法赋予的职能,《教师法》规定了教师终身学习的权利与义务,教师自身也有专业进修与专业发展的内在需求。我们怎样才能把这两种需求有机的结合好,一定不能忽视“双向需求”的有机统一。其三,“北京教育学院是国内外教育科学前沿理论与中小学校管理和课堂教学应用转化的桥梁”。我们学院的科研属性应该是工程院的属性。科学院是研究基础理论、前沿理论的;工程院研究的是如何应用的问题。这是我院区别于北师大这类师范院校的特性。其四,就是“北京教育学院是名优校长教师及教育家思想提炼和推广辐射的平台”,也就是汇聚千秋。我们现在的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做得就是这件事。其五,“北京教育学院是校长、教师专业化发展国际合作的窗口”。学院围绕校长、教师专业化发展积极引进国际资源,同时又把我们的校长、教师送出去开展国际交流。其六,“北京教育学院要成为学习型组织的示范”,要恪守、要始终不渝地践行 “献身终身教育,培育育人之师”的核心价值。这实际上讲的是苦练内功的问题,我们学院要“顶天立地”,要成为终身学习的示范,人人自觉学习,研发能力很强,应用转化能力很强,服务意识与奉献精神很强。我们的每一个二级学院,每一个行政处室都应该是一个学习型的组织,应该让参加培训的校长、教师一进入我们的校园就能感受到浓厚的学习氛围。当时总结的这六个属性对今后还是具有借鉴意义的。如果我们能够把学院的历史沿革和未来发展通过章程加以表述和固定下来,将完成学院发展史上划时代的一项重要使命。

第三,认真提炼学院的办学宗旨与功能定位。要进一步强化北京教育学院在首都现代教育体系中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同时也要体现北京教育学院在全国教师教育体系中不可替代的作用。从大教育观来看,学院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占据了两个特殊的位置,一个是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发挥基础性、全局性的人才强教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共服务事业。可见义务教育在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占据着怎样重要的位置?而“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我们恰恰服务于义务教育,服务一线中小学教师,在参与这项伟大的事业中。另一个在终身教育体系中发挥继续教育、专业培训的作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强调要完善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两大体系,我们通过教师教育的主业在基础教育和终身教育两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通过研究教材教法,研究校长教师专业发展,研究治校理教,研究班级管理,研究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最终服务于基础教育,真正发挥人才强教的作用。

十八大以后特别强调教育公平与公共服务。我们在公共服务和人力资源建设上可以进一步找准自身的定位。我院为什么成立首都基础教育人才科学研究院?因为我们要强化公共服务的功能,而提供公共服务本质上是培养人才,首先还是要培养教师。公共服务的概念一定要在章程里有所体现,服务首都人力资源建设与教育人才科学研究也要在章程中有所体现,我们提供的是全方位的服务,既服务学生又服务老师。再有就是在推动教师文化建设和学院的制度文化建设方面也大有文章可做。通过章程的制定,把学院内涵发展与“软实力”建设突显出来。

第四,明确学院具体的办学任务。教学科研工作始终是学院的中心任务。宏观上要进一步研究教育政策,研究首都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研究首都教育新地图;研究现代学校治理,研究教育人力资源建设制度等。上述研究成果,既可以转化为培训课程,也可以成为政府决策参考的政策建议。前段时间,部分老师从德国培训归来做的总结短片,对于完善教师管理制度,研究教师从入职到专业发展、从职评到考核督导等一系列制度和机制就很有启发。中观层面要研究一所学校怎么办,一门学科怎么教,不同学段的特点是什么,直至不同学生的个性特征与成长规律。微观层面,要研究学科建设、课程标准,要研究每个教师的成长经历、生涯规划、课堂教学技能、心理健康指导、思想品德教育等等。这三个层面未来都要很好的规划。目前我们在教育法制、教育规划、教育制度等宏观研究层面比较薄弱,研究指导学生学习、学生行为矫正这些微观层面问题的力量也显不足,深入研究中高考改革的人更是紧缺,所以说章程制定后需要做得事情还有很多,大家一定要有终身学习的意识。什么叫终身学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称作“从摇篮到坟墓的学习”。陶行知老先生也早已讲过:“出世便是破蒙,进棺材才算毕业。”所以,加强学术建设、科研建设应该始终成为今后重中之重的任务,在章程中要加以强调。要从宏观、中观到微观,将研究工作贯穿校长、教师专业生涯之始终;要坚持与时俱进,积极跟进乃至引领教育领域的改革与创新。

第五,确立学院的办学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我们要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教职工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敬业垂范、博学笃行、求实创新”的教风、学风和院风建设,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财务审计、后勤保障、资产配置与安全保卫等各个方面的制度,将现代高校治理体系建设,固化到章程中,确保各项制度与机制的实效性与稳定性。

第六,加强学院的人才队伍建设。学院的功能定位要求我们要培养复合型人才,无论教育教学、党政管理、后勤服务保障还是信息化建设都需要复合型的人才。“复合型”是我院的教师区别于其他高校教师的特征之一。我们的教师要懂项目、通管理、能组织、善研发、会评估。同样,我们的管理队伍、服务队伍也要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因为我们是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师高层培训的地方,“师者之师”的特殊性一定要在章程中有所体现。

第七,确立学院的核心价值。学院办学特色的形成,是学院核心价值的具体而鲜明的印证;对核心价值的不懈追求,又将不断创造与丰富学院的办学特色。前面讲到学院的“六个属性”,其实都有很多特色可以创造,特别是伴随首都教育改革进入深水区,很多实验性、创新性的东西正好可以积极探索大胆尝试。时代赋予我们以巨大的机遇与广阔的空间,我们应该集思广益、勇于探索、大胆创新,积极回答时代对基础教育改革提出的新命题,以此实现教育创新实践的自身价值。因此,核心价值的提炼非常重要。在此前大家提出“心系首都教育,培育教育专家名师;情系学院发展,营造教师发展摇篮”的基础上,还可以继续深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凝聚共识,并固化于章程之中。

最后,第八个方面谈几点对章程起草的要求。第一,我们要共同学习。一方面要静下心来研读政策文件,另一方面要深入调研,学习兄弟省市和兄弟院校的成功经验。要组织好全院教职工的学习、讨论、建议意见的征集工作。要充分依靠学院的骨干、事业的脊梁,同时争取得到广大教职工的关注,举全院之力完成好这项工作。第二,要把学习任务具体化,制定好时间表,确定好路线图,落实好责任人;保证学习时间,精选学习篇目、做好考勤统计,安排好集体补课。如果不学习学院章程,不知道学院章程是如何制定出来的,又怎么做一名合格的教育学院人呢?第三,要做好分组讨论记录,编制好简报。把研究讨论的过程及时收集汇总,将梳理过程性资料的过程转化为形成自身特色的过程,将来陆续编印出的资料之三、之四就是我们自己的东西了。综合组一方面要重点汇集各方讨论的建议、意见、智慧与思想;还要为起草小组提供师训、干训、财务、国有资产等各领域的专业材料与支援数据,为起草小组提供精神食粮。最终,章程起草的顺利不顺利,修改的完善不完善,宣传的深入不深入,执行的顺畅不顺畅,落实的到位不到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综合组和宣传组。当然起草组的任务更光荣也更艰巨。第四,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专题座谈会和征求意见会。总之,章程建设是一个重大科研项目,更是一项载入史册的重要政治任务。大家一定不辜负党委和全院教职工的期望,把章程起草工作做好。希望大家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程序和预设的时间进度,共同努力,抓好落实,完成好学院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章程建设工作。

 

 

返回顶部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京ICP备10039640号-5 |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64号

©2024北京教育学院 版权所有 | BEIJI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