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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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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借书证

      本院教职工办证须持工作证或所在部门证明及11寸近期个人免冠照片,到综合楼407室办理塑封机读借阅卡。本院学员在入学初由班主任代理集体统一办理,手续同上。借书证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查阅资料的有效证件,只限读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借书证不慎丢失,请及时去综合楼407室补办新借书证,并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工作证、学生证或身份证)。

      调离及毕业的读者办理退证手续

      读者在办理离校手续前,必须归还所有借阅的图书,集体借书负责人还应还清集体借阅的文献信息资料或办理好交换手续,并到图书馆借书处(综合楼407)退销借阅证。再凭离校通知单到图书馆办公室(综合楼504)盖章。毕业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

      借阅规则

      1)教职工累计借书不超过50册;学生累计不超过5册;

      2)图书借期为5个月。

      3)所借图书可再续借一次。续借应注意以下几个规定:只允许续借一次;续借期为30天,自续借之日算起;逾期及被他人预约的图书不能办理续借。

      4)遗失图书应尽可能购买原书赔偿;否则将按照丢失图书价格的5-10倍予以赔偿。

      图书馆借书处(综合楼407)联系电话:82089196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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