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学院《北京教育学院预算控制指标分配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将学院2026年部门基本经费预算分解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履行主体职责,准确科学申报部门预算 切实履行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工作机制,保证重点工作,合理安排年度预算资金,提升预算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时效性和效益性,强化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管理,统筹高效用好资金。深化零基预算理念,做到“事等钱”,非“钱等事”,待进一步充分论证的、待决策事项、消防安全应急事项应列入机动经费。各部门需维护好项目滚动库,优先解决成熟度高、必要性强的事项。
二、厉行勤俭节约,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规范预算调整 落实过“紧日子”思想,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勤俭办教育理念,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做到能压尽压,做实做细年初预算,硬化预算刚性和计划性,执行中做好统筹安排,优化支出机构,9月按要求调整预算,严禁年底批量支出,突击花钱。
涉及“三重一大”等决策程序要求的经费或重大事项需履行必要的程序后方可纳入预算或追加预算。年度执行中“三公”经费、会议费、定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原则上不予追加。
三、加强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凡属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事项,均要如实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采尽采;没有采购预算的,一律不得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部门需提前做好采购计划和执行计划,意向公开等前期工作,依法开展采购活动;在满足部门自身业务需求的前提下,优先考虑采购中小微企业。
从严从紧编制委托业务费经费,部门能够独立承担、开展的工作事项不应委托第三方办理。
四、部门预算申报标准及比例 1.劳务性支出(外请教师讲课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等)占比不超教科研部门常规定额经费的40%,标准参考《北京教育学院外请教师及下校参访相关费用执行标准的通知》(京教院发〔2023〕1号);
2.出版资助费占比不超教科研部门常规定额经费的5%;
创新平台科研项目如有出版需求,可根据验收评估结果及预算,
充分论证必要性及成熟度后据实申报,
2026年10月底前支出完毕。 3.办公用品:每位教职工不超1000元/年,由安保后勤处统筹购置;
4.行政办公交通费(打车):党政职能部门及教科研部门综合办公室等办公打车费每部门不超3000元/年;
5.租车费占比暂按不超教科研部门常规定额经费的5%申报;
6.根据上级政策调整及学院福利费等文件精神,在职职工餐补差由安保后勤处列入预算,离退休人员体检由离退休工作处列入预算;
在职教职工体检费、困难救济等福利支出由基本经费转为项目经费统一由人事处申报预算。
7.印刷费、差旅费、会议、定点培训等重点经费,须按2025年9月3日部门上报的预算金额
“可减不增”分解编制,涉及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购置的,附件2、3中只填列纳入本部门批复的专用设备购置需求。
8.2026年学历教育业务费定额标准暂为:生均400元/年;
9.根据财政“过紧日子”要求,2026年年初业务经费控制额度暂按2025年决算数据上下不超最高5%核定(
包括市级培训和自筹项目业务经费),9月开展预算调整工作;职能管理及教辅部门参考2025年决算执行数及2026年重点工作据实申报;
各部门分解总额度不得超过年初最高控制数,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财资处沟通;
10.2023-2025年教学研究经费按年度下达预算指标,未结题的横纵向课题经费可继续使用;
11.基本公用经费预算中应包含:承接的培训或工作任务、
2025年结账期间未执行完毕的经费、年度创新平台、教改立项、支持教科研创新及研究等各项业务支出。除已单独立项的教学研究课题项目外,各项经费原则上应
全年统筹安排,统筹考虑。财政项目经费待财政评审结果与基本经费同时下达。人员经费、福利支出由人事处统一申报。
五、注意事项及上报时间 1.请各部门负责人注意查收企业微信关于2026年预算指标分解工作的相关资料,结合年度党政工作任务及2025年9月3日提交的2026年预算信息数据,全面、真实、完整地编制2026年部门分解预算。
2.相关财资制度请查询《北京教育学院财务资产处文件制度汇编》(附件5),如有更新的制度也将补充下发。
3.2026年
新增财务管理要求已在附件6:《2026年预算执行中需注意的问题》标黄注示,请严格按要求执行。
4.本年度新增一张表10:《2026年采购计划表》,请注意填列。
请各部门于
2026年1月23日(周五)下班前将填好
2026年版本的相关预算分解表(附件2、3)电子版发财资处吴亚轩企业微信。待上会批复后,各部门将签字纸质版交到财资处,下达正式预算。
联系人:
安 阳 82089641 13401081836 (总预算)
吴亚轩 82089147 13121931172 (企业微信联系人)
安佳星 82089507 13581627857 (设备、采购计划)
财务资产处
2026年1月4日
附件1:《北京教育学院预算控制指标分配管理办法》
附件2:《2026年管理部门预算分解表》(已更新)
附件3:《2026年教科研部门预算分解表》(已更新)
附件4:《2026年部门预算指标控制数》(单独发各部门负责人)
附件5:《北京教育学院财务资产处文件制度汇编》(已更新)
附件6:《2026年预算执行中需注意的问题》(已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