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设立“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的通知》(京组通〔2007〕80号)要求,现将2026年度第一批高校系统补助申报及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党组织关系在学院的生活困难党员。
“生活困难”主要指党员本人或其配偶、子女因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导致的生活困难。参照福利费、工会经费补助条件,党员本人2025年度自负医药费在3万元及以上,配偶或子女2025年度自负医药费在10万元及以上。突发性事故是指因重大突发事件等情形造成家庭主要劳动力伤亡,进而对家庭成员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甚至颠覆原有生活秩序的事件。
二、补助标准
每名生活困难党员一次性补助10000元。
三、申报推荐名额
原则上每个二级党组织可以推荐1名。学院对各二级党组织推荐的申请人情况进行研究,确定1-2名补助对象上报市委教育工委。
四、工作安排
1.二级党组织申报
(1)本人申请。由党员向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
(2)党支部推荐。各党支部对申请人的困难情况、日常作用发挥等进行综合评议后,向二级党组织提出补助人选建议。
(3)二级党组织把关。对上报的人员情况进行逐级把关后,报党委组织部。
2.党委审核。根据各二级党组织申报情况,学院党委研究确定人选上报市委教育工委。
3.上级部门审核并发放补助资金。上级对学院党委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补助对象名单,在“春节”前以转账的形式向生活困难党员本人发放补助资金。
四、工作要求
1. 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充分发挥困难帮扶的保障功能,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吸引力,让广大党员可感可及。要严格按照标准、条件进行把关,客观公正确定补助申报对象,确保帮扶资金用在最困难的党员身上,真正做到困有所助。
2. 近两年来(2024年以来)曾受过“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帮扶的党员,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党委组织部沟通。
3. 附件中的“本人及配偶、子女月收入情况”须如实填写,“家庭困难情况”中困难主体、困难原因、家庭月收入、看病及突发性事故等开销情况要表述清楚。
4.请二级党组织于
12月1日(周一)上午9点前反馈申报情况,两个附件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zzb@bjie.ac.cn。
联系人:季卫华 82089235
附件:
1.“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报汇总表
2.“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党委组织部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