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文件及市妇联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精神,现将推荐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全球妇女峰会的主旨讲话精神,表彰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巾帼力量。
二、推荐名额
北京市推荐名额为:全国三八红旗手 16 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12 个。
市委教育工委推荐名额(差额):全国三八红旗手 3 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2 个。
市委教工委规定各高校不超过1名个人和1个集体。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可按照相关要求自愿推荐。
三、推荐原则
推荐对象资格条件从严把握,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以及新兴领域优秀女性(女性群体)。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及以上的干部和单位不参评。
四、推荐条件
(一)全国三八红旗手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3.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主动作为、勇挑重担,岗位建功、争创一流,争当时代的书写人、追梦的奋斗者,作出突出贡献,有感人至深的模范事迹,在广大妇女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引领示范作用。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模范发挥独特作用,积极传承文明、弘扬新风,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5.全国三八红旗手一般应获得过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或省部级及以上荣誉,或党和国家推树的重大典型,或在重大项目、突发事件、应急事件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等。
6.全国三八红旗手不重复授予。
(二)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基本条件
1.女性比例为 6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
2.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坚定不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创先争优、努力拼搏、担当作为,创造非凡业绩,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在行业和领域中具有广泛影响力、示范性和美誉度。
4.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播公益理念,倡导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激发社会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影响力和示范性广泛。
5.全国三八红旗集体一般应获得过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或省部级及以上荣誉,或党和国家推树的重大典型,或在重大项目、突发事件、应急事件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等。
6.全国三八红旗集体一般不重复授予。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重点推选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参与社会治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助力文化传承发展、守护人民生命健康,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各行各业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女性(女性群体)。
五、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根据条件选拔报送,相关材料务必于2025年11月6日9:00前报送至党委组织部,逾期视为不推荐。
1.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附件 1)
2.事迹材料电子版(500 字以内)
附件: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统战部)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