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
根据北京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通知要求,依据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网络举报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院纪委自即日起不再使用纪检监察办公室内网邮箱(jjs@bjie.ac.cn)或其他互联网邮箱以及即时通信工具等信息系统作为网络举报受理渠道,按规定统一使用纪检监察机关12388举报网站(beijing.12388.gov.cn)、微信公众平台及手机客户端等网络举报受理系统接收网络举报。
2.反映人除通过上述纪检监察机关统一网络举报受理平台反映问题外,还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其他方式向学院纪委提出检举控告、申诉和批评建议。学院纪委将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做好接收、受理、办理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3.请各二级党组织、部门将此通知传达到每一名教职工,并协助做好宣传工作。
特此通知。
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