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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合同签署工作提示

供稿:党政办公室 时间:2024-12-31

一、基本流程:
      根据《北京教育学院合同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金额1万元以的业务必须签订合同并申请合同编号;暂时无法确定最终金额的框架协议,应申请合同编号;金额1万元以下的业务,如果订立合同,可由合同承办部门自行审核后申请合同用章。

(一)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合同
      1.确定合同文本初稿。合同承办部门与合同相对方联系,协商合同文本初稿。
      2.申请合同编号。通过“企业微信-工作台-审批-合同管理-合同编号/用章申请”栏目,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合同文本初稿Word版。
      3.确认合同文本终稿。上传合同文本初稿申请合同编号后,根据反馈意见与合同相对方商议修改,确认合同文本终稿。
      4.获得合同编号及审签要求。企业微信收到“合同编号申请已通过”提示后,可在审批详情中查找合同编号、审签表电子版和审签要求。
      5.履行纸质版审签。合同原件对方签字盖章+承办部门正职负责人签字)、审签表纸质版到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处签署审核意见。
      6.完成合同盖章。凭合同审签表合同原件到党政办公室办理盖章手续。
      7.合同生效。双方完成签字盖章后合同开始生效,党政办公室留存合同和审签表原件,合同承办部门留存合同审签表复印件及合同
      8.合同执行。按照合同约定出具发票、交货、交稿、付款等。
(二)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合同
      1.确定合同文本合同承办部门与合同相对方联系,协商合同文本。
      2.申请合同用章。通过“企业微信-工作台-审批-合同管理-合同编号/用章申请”栏目,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合同文本电子版。
      3.完成合同盖章。合同原件到党政办公室办理盖章手续。
      4.合同生效。合同承办部门留存合同原件,并做好相应管理。
      5.合同执行。按照合同约定出具发票、交货、交稿、付款等。
二、注意事项:
      1.遵循“先审批、后签署”“先签字、后盖章”的原则,一般由合同相对方先签字盖章;承办部门正职负责人在学院签章处签字后,再到党政办公室加盖学院合同专用章。(图书出版合同要求部门正职负责人和 作者共同签署。)
      2.遵循“先签署、后执行”的原则,避免在合同签署生效前先行履行合同约定,不得倒签、补签合同。
      3.如遇突发应急情况,无法先行签订合同,请于情形发生当天提交合同编号申请并联系党政办,事后按要求提交相应支撑材料。
      4.请各部门加强统筹,对于同一合同相对方、年度总额超过1万的情况(比如资料印刷、小件租赁等),年初应申请合同编号,签订框架协议先行约定好规格、单价等关键事项,之后再据实结算。
      5.其他详见《北京教育学院合同管理办法(修订)》(京教院发〔2021〕9号)。
      6.即日起正式启用《北京教育学院合同审签表(2025版)》,原2024版停止使用
三、合同签署举例如下:
      合同中约定2025年6月1日执行合同(送货、交稿、进场等),无法按时执行时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
      合同签订时间最晚为6月1日的30天前,即2025年5月1日。由于合同审签、修改、寄送等会产生时间偏差,建议2025年4月1日前申请合同编号。
党政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2025版)北京教育学院合同审签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pdf
f042733fb74a0dc995e35dcc899bfd74.pdf (162.7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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