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党政办公室 时间:2024-10-14
为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部门
此次教育事业统计由党政办公室和学术资源部牵头组织,主要涉及部门有:党政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财务资产处、学术资源部、安保后勤处、信息化办公室等部门。
二、填报要求
(一)确保数据真实。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原始台账,杜绝修改、篡改、伪造、编造虚假的统计支撑资料,确保各类教育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二)严格数据核验。各部门要将2024年度数据与2023年度数据进行对比检查。对两年度数据增、减比例在10%以上的,需单独附页进行说明;数据增、减比例在20%以上的,要另外附页详细说明;个别需要有一定年度增幅比例要求的数据,如在增幅比例范围内,可以不作出说明。
(三)规范数据填报。2024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数据中各项指标统计的时间节点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08月31日。各部门应在下发的制式表格中填报数据,不可改变表格原格式。
(四)按时报送数据。请各部门于10月25日(周五)前提交2024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数据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包括另附的数据变动说明)至档案室(综合楼104),其中纸质材料经统计人员和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联系人:栾好问,联系电话:82089115。
党政办公室
学术资源部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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