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确保我院预决算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根据市财政、市教委关于推进预算执行的有关要求,学院现启动2024年部门预算调整工作,以便学院再次统筹经费,合理进行预算安排,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及注意事项
各部门在年初预算批复基础上,及时梳理部门年初预算,统筹安排全年部门经费。
1.可追加。如遇两委委托追加培训任务或年初列入机动经费已经学院决策审议通过的事项,年初预算不能统筹调剂的,部门确需追加资金,据实填报追加项目及金额。
2.需调减。因执行过程中有困难、上级要求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执行的或以其他方式完成不需资金的,如不能将资金调整至其他项目使用的,据实填报调减原因及金额。如11月底前不能执行的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外出定点培训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原则上应全额退回,并写上原因。其中会议费、定点培训费将退回资金原因明确,如已举办写清举办地点,但未发生支出或以其他形式举办未发生支出或因上级工作安排会议取消等。
3.控重点。各部门应统筹年初预算重点经费执行情况,紧密结合业务开展情况及上半年执行情况,根据下半年承接培训情况,适度调整年初未预计的、必要的差旅、委托业务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等。
4.涉及年初预算安排范围外的需新增通用固定资产(办公设备)需提前与财资处资产科沟通后,单独填写《北京教育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京教院发〔2023〕6号中规定的附件1《北京教育学院设备配备需求表》;年初纳入本部门预算的专用设备及无形资产购置经费需按要求尽快执行,确需追加专用设备经费的,需请示主管领导,并能在今年执行完毕完成入固验收。
5.单独立项的教学研究课题(年底不可结转)、横纵向课题(年底可结转)、2024年新立项的课题已在财务系统上单独立项追加。2024年所有课题预算不属于调整范围。
6.2024年预算执行已于每月10日通报各部门负责人,请及时与财资处做好对账,提前做好2024年年终决算准备。
7.本次不需报送财政专项经费调整,只报送基本经费调整。
二、具体填表要求 1.请各部门在批复的年初预算表表1(明细表)I列“执行
时间”后添加三列:“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调整原因”,如退回资金,填写负数,追加资金填写正数,调整后金额为年初金额加减调整金额,如实填写调整原因。
2.如追加工作内容及金额,请自行增加“行”填写内容,不可删除年初预算中“行”所列工作内容。
3.本次只做年初预算表表1(明细表)的调整,表2-表9相关表格各部门如时间紧迫可不做修改,但不得删除。
三、时间要求
各部门在请示主管院领导同意后,
将预算调整表电子版于2024年9月24日下班前(表格文件名后请加“预算调整表”字样)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吴亚轩,纸质版随后送达。
感谢您对财资处预决算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 吴亚轩(财务联系人)
安佳星(设备需求联系人)
财务资产处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