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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职称评审专家(2024-2026年) 换届备案工作的通知

供稿:人事处 时间:2024-07-10

  根据《关于做好北京市职称评审专家(2024-2026年)换届备案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4〕95号)规定,为优化北京市评审专家队伍结构,增选新入库专家,完善职称评审专家库。请符合相关条件及要求的老师积极报名入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在评审活动中能够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3.在评审的职称系列(专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技术发展水平,具备较强的评审能力;

  4.一般应具有副高级职称3年及以上或正高级职称,其中申 请正高级职称评审专家需具有正高级职称3年及以上,对于急需紧缺专业评审专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条件;

  5.身体健康,具备时间和精力条件完成评审等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6.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本市职称评审工作,自觉接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及评审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7.评委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新申请专家入库程序及时间安排

  1.部门推荐

  拟申请入库专家向所在部门申报,部门对申请人员基本信息及专业进行审核。填写《拟申报北京市职称评审专家部门推荐汇总表》(附件1)于7月12日(周五)16:00前报人事处。

  2.个人网上申请

  新专家入库按照“个人网上申报一参保单位系统推荐一评审服务机构审核确认”流程开展。

  7月16日(周二)- 7月25日(周四),新申请专家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s://rsj.beijing.gov.cn),点击“个人办事”栏目,注册登录后,选择“职称评审专家管理”模块,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系统提交。

  3.单位推荐

  7月16日(周二)- 8月6日(周二),单位对专家信息进行审核。

  4.评审服务机构审核确认

  8月底前,评审服务机构在系统内对新申请专家完成审核确认,并提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5.专家培训

  各评审服务机构在开展答辩评审前完成入库专家培训工作。

  三、其他说明

  1.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评审专业应与教师所从事专业相符。评审专业详见《2024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专业及评审服务机构名录》(附件2)。

  2.部分专业暂未开通网上申报,评委会一栏无法选择即为暂未开通网上申报。如序号150-152的高校教师系列;序号160的中小学教师系列的正高级等。

  3.北京市职称评审专家入库具体要求,可咨询相关职称评审服务机构,具体联系电话见附件2。

  四、联系人及电话

  袁梅莲,82089537,13521123775

 

  附件:

附件1.拟申报北京市职称评审专家部门推荐汇总表.xlsx
73ab5c7e4174a488f4107f42a9e0802c.xlsx (9.70 KB)
附件2.2024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专业及评审服务机构名录.pdf
af49a5fbf928a6241500917c11e8e79e.pdf (8.35 MB)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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