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北京教育学院落实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修订)》(京教院党发〔2024〕5号)文件精神,明确各方责任,更好地推动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根据《实施细则》第六条内容要求,请各部门指定一名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联络员,便于后续相关工作的协调和沟通。
该联络员需熟悉本部门业务流程,了解一定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相关知识;同时具备一定的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及时响应学院各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要求。
工作内容如下:
1、及时传达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部署和要求,确保本部门相关工作与学院整体工作同步。
2、定期收集和报送本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进展情况,反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3、根据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部署,开展本部门网络安全检查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请各部门于6月17日前,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联络员登记表》(见附件)报送至信息化办公室。报送的联络员信息如有变动,请及时通知信息化办公室更新。请各部门务必重视此项工作。
感谢各部门的支持与配合。
联系人:郭笑天
联系电话:82089189
联系邮箱:guoxiaotian@bjie.ac.cn
信息化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