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部门:
中国教育学会2024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要求
(一)中国教育学会2024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采用推荐和评审制,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教育改革实验区均可推荐一定数量的课题参与评审。原则上,各分支机构分别可推荐20项;每个分支机构可推荐20项;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学会可推荐30项;每个副省级城市教育学会(限单位会员)可推荐3-5项;每个教育改革实验区可推荐2-5项,每所学校(限单位会员)可自荐1项。不接受个人和学校直接申报。
学院教师可通过
教育管理分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两个分支机构进行申报。申报公告除了面向学院教师发布,其秘书处还将通过分支机构相关途径面向其会员单位发布,如各分支机构申报总数超过可推荐的限额(各20项),各分支机构将组织内部评审进行推荐。
(二)课题申报人请仔细阅读《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如实填写《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请书》(附件2)及课题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6月3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电子版报送至keyanchu@bjie.ac.cn。
(三)随通知下发2024年度教育科研课题指南(附件4)(以下简称《指南》),申报课题可结合实际研究,参考《指南》确定具体课题名称,表述科学、严谨、简明。
(四)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国教育学会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负责人;如不是个人会员可申请注册流程详见《中国教育学会会员申请流程》(附件5);
2.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经验,有参加省级以上课题研究的经历;重点课题负责人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主持省级以上重点课题经历;
(2)在教育领域有较大影响力,贡献突出;
(3)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出版或发表过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专著或论文;
3.能切实承担组织开展课题研究的职责;
4.能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5.在学会没有在研或未完成结项工作的课题。
(五)各分支机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推荐。各分支机构将与确定推荐的课题负责人联系,协助负责人于6月19日前完成纸质版报送和系统填报工作(填报操作指南和账号另行发送)。请课题申请人做好相关准备安排好时间,未进行网络填报的课题申请不予受理。
二、课题评审及相关说明
(一)学会规划课题评审程序包括初审、二审、终审和公示,初审由学会秘书处负责,二审由学会秘书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终审由学会学术委员会负责。
(二)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得到了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大力支持,学会将遴选部分课题作为重点课题资助研究经费5万元,其他课题研究经费自筹。
(三)课题不收取评审费及管理费。
(四)为进一步推动群众性教科研活动的开展,学会鼓励优秀中青年教师积极申报课题。
联系人:杨晨 82089214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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