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加强学院纪检委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强化对本单位(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全面提升纪检队伍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依据《北京教育学院关于加强纪检委员队伍建设 发挥纪检委员监督作用的实施办法》(京教院党发〔2023〕17号),拟对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一、考核时间 2024年1月上旬
二、考核范围 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名单附后
三、考核内容 对2023年履职情况进行述职考核,考核内容参考《北京教育学院关于加强纪检委员队伍建设发挥纪检委员监督作用的实施办法》
四、考核方式 1.个人总结 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对2023年履职情况进行总结,字数不限,总结请以电子版形式于2024年1月10日(周三)之前通过企业邮箱发送至
jjs@bjie.ac.cn 。
2.述职评议 召开述职考核工作会,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就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向学院纪委作述职报告,每人述职时长不超过8分钟。拟邀请学院纪委委员、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和特约监督员代表听取述职,并结合日常履职表现予以评议,综合形成考核结果。述职考核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交流研讨 述职评议后,拟进行交流研讨。
五、考核结果及运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率原则上不超过30%,履职不到3个月的纪检委员不得评优。学院纪委将向党委组织部及其所在二级党组织或部门同步反馈考核结果,作为对该名同志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参考。
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考核评议表及考核人员名单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