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关于选派第七批驻村第一书记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面向全院党员推选1名驻村第一书记。为做好我院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和任职时间
1.选派范围:按照补短板、扶弱村的选派要求,结合我市新一轮“ 百村示范 、千村振兴”工程建设和基层需求,第七批驻村第一书记主要派驻到红色试点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需巩固的“ 消薄”村、“ 百千工程” 第一批乡村振兴提升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低于 20 万元的乡村振兴薄弱村,以及受“23 · 7 ”极端强降雨灾害严重的村。教育系统选派的驻村第一书记分布在门头沟、房山、平谷、密云 4 个区。
2.任职时间:2024年 1 月至 2025 年 12 月。
二、人选条件和要求
1.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扎实;
2.中共党员,党龄1年以上;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选派程序和时间安排
按照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通过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报市委教育工委审核备案。
1.个人报名:请于
11月24日(周五)下班前与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宋忠志;联系电话:82089242,13910892973)
2.组织推荐:请二级党组织于
11月24日(周五)前与党委组织部沟通推荐人选情况。
四、有关待遇
1.派驻区每年为第一书记提供 2 万元专项工作经费,支持和帮助第一书记开展工作。第一书记任职期间,给予适当生活补助,发放标准另行通知。
2.定期安排第一书记体检,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报销医疗费。所在区、乡镇提供必要工作和生活条件,确保驻村期间人身安全。
3.学院党委通过驻村工作考察识别干部,对任职第一书记期间业绩突出、基层认可、群众口碑良好的,在提拔使用、评定职级等方面优先考虑。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