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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教育学院党组织书记例会工作制度》的通知(京教院党办发〔2024〕3号)

供稿:党委组织部 时间:2024-04-15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

  经学院四届党委常委会第18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北京教育学院党组织书记例会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北京教育学院党组织书记例会工作制度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建立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建立完善“一级抓一级”的指导、督促、考评机制,以例会制度形式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推动基层党组织切实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确保学院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二、主要任务

  党组织书记例会的主要职任务是研究、推动、交流党建工作,不做出决策。重点完成以下任务:学习传达党中央、教育部、北京市委、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和学院党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本级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工作汇报,部署下一阶段党建重点工作;组织学习党务知识、交流党建工作经验、研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其他需要在党组织书记例会上通报或明确的事项。

  三、会议组织

  (一)二级党组织书记例会。由学院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以委托党委副书记或纪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参会人员由党委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列席人员。例会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1次。

  (二)基层党支部书记例会。由二级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参会人员由二级党组织委员、党支部书记组成,结合工作实际,党支部委员或系(室)主任可以列席。例会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

  (三)党组织书记例会要做好会议记录(模板见附件),可以做电子会议记录,无需形成会议纪要。

  四、工作要求

  各级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坚持和完善党组织书记例会工作制度作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与抓基层党建工作评议考核、党组织书记述职等工作结合起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附件:XX 党总支X年X月党支部书记例会会议记录模板(附件内容见下方链接中)

京教院党办发〔2024〕3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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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院党办发〔2024〕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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